第1个回答 2016-02-23
中国籍公民在国外工作的收入,是否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时,“含税收入”为扣除个人按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社保费、公积金后的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有:一是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