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旅程 读后感400字

如题所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荣获诺贝尔奖的一部童话著作,这部作品生动讲述了顽皮男孩尼尔斯因得罪精灵而被变成拇指大小,他骑在雄鹅莫顿背上,跟随大雁旅行,看到了许多美丽风景,也经历了许多磨难,渐渐变成一个勇于舍己、乐于助人、而且富有责任感的人。
我觉得文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尼尔斯几次与狐狸周旋、斗争的过程,这几个章节把尼尔斯的勇敢与机智表现的淋漓尽致。尼尔斯不顾危险追赶叼走大雁的狐狸,狐狸丢掉大雁反过来追赶尼尔斯,雁群为了救尼尔斯,低飞戏弄狐狸;尼尔斯带着公羊与狐狸几经周旋,用妙计帮助羊群重新获安宁生活……我被这些精彩片段吸引得屏住呼吸一气读完,才终于放下心中大石。这些情节的描写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尼尔斯对待动物的真诚与友爱,以及他为了保护小动物奋不顾身的勇敢精神,真是个了不起的孩子!
在文章开头的尼尔斯是一个顽皮捣蛋、爱欺负小动物、不爱读书的孩子,是什么让尼尔斯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呢?
首先,我从尼尔斯转变的过程中看到:只有努力付出才能得到回报。尼尔斯如果想从拇指人变回正常人回到父母身边,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扭转现状。对比自己,聪明的我有时候也不爱学习,不想在学习上付出更多的努力,总是以为靠自己的小聪明,在考试前用用功、看看书就可以获取好成绩。就像学语文,我知道自己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都比较弱,但又不想在这方面多花时间和精力,总是不愿静下心来做阅读习题,也不肯在写作文上多动脑,结果这个学期的语文成绩一落千丈。我想:从新学期开始,我应该要像尼尔斯那样,在语文方面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扭转现状才行了。
其次,从尼尔斯的转变,我深深体会到另一个道理:人心的善恶往往是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的。尼尔斯、雄鹅和雁群旅行的过程中,他们勇敢善良、乐于助人,所以他们可以在险境中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而狡诈、凶险的狐狸们却因为贪婪和凶恶失掉性命。其实,我有时候也挺顽皮捣蛋,闯下不少的祸,让父母伤透脑筋。虽然顽皮捣蛋是每个聪明孩子的天性,如果把我的精力从顽皮捣蛋转化到乐于助人上,多一些去关心、关爱身边的亲人、同伴,我想我一定能获得更多的亲情和友情,让亲人和朋友都更加喜欢我。
尼尔斯骑鹅旅行的有趣经历,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仿佛亲临其境,与尼尔斯一起在空中翱翔、与雁群们一起历险,一起感受尼尔斯的转变;而且,书中还穿插丰富的瑞典地理、历史知识以及民间传说,让我感受到了瑞典的美丽河山,也了解了不少瑞典的民俗风情,受益匪浅。
这真是一趟奇妙的旅程,看了我的介绍,你们想不想也和尼尔斯一起展开这趟旅程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7
青春之歌,似水年华的泪水
——读《奇妙的旅程》有感
  要问我青春是什么颜色的,我说他无色,就像透明的玻璃一般,嵌在窗前,只看得见外面的景色,却摸不到,明明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破碎了,你不能触摸它,否则你将满手是血,疼到再也没有眼泪……
  我不知玫瑰藤上的刺有多利,多触目惊心,但只要一想起,就只会记得嘴角的凉丝丝的泪。
  轻轻合上这本书,眼角还余留着丝丝泪光。我愿书中的程一萱再也不离开那个小城,我恨这个小城里再也没有程一萱的身影,或许是命中注定,可我仍不相信故事的结局是用泪水洒底。
  新的地点,新的学校、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友谊,以及新的一切,在小城里,这都是程一萱所面对的。有困难、有快乐、有不舍、有分歧、有离别、有一切一切,而这些一切一切都烙在了程一萱的记忆里,我的脑海里。不得不说这本书里的一切人物,一切事情,都是那么真实,看在眼里,自己也如程一萱一般,经历了那么多,感受了那么多。
  而在这些人物里,我最怜悯钱佳,她强势,霸道,像一个人人畏惧的恶魔,可谁知道这个女孩的背后有着多少的忧伤,她有时喜欢欺负,命令别人,恐怕也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悲凉。她一点都不坏,她也是一个很脆弱很脆弱的女孩。当我知道程一萱父亲资助的是她以及她的家室时,我对她充满了怜悯,程一萱当时也是这样吧。
  被称为才子、帅哥的欧阳路几乎在学校里是程一萱的默默关注者,直至最后一天也是欢歌笑语,他是程一萱在那段时光里的快乐使者。
  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小雀斑、金小琳是那段时光里程一萱最好的闺蜜,女生之间的友谊长久了才能看得出来,相反郭欣圆才是程一萱的好朋友,虽然我知道好朋友是没有定义的,但是,一年之久,能不离不弃,这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
  最后,程一萱的离去,不知道有多少同学的不舍,这种分离的痛,我也曾经历过,那种忧伤,那些泪水,那些深情,就算是几百场瓢泼大雨也换不来的,所以想要挂上彩虹,只能去珍惜。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