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10
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3-11-10
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3-11-1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还可以以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迫使)劳动者不得不提出解除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