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股上市第一天有10%的涨幅限制就好了,中石油就不会从48趺到13元了,申购成功的大机构上市当天就获取暴利而疯狂卖出,而让众多中小散户深套其中。
如果新股上市第一天有10%的涨幅限制就好了,一级市场的资金就会有很多流入到二级市场,股市就有希望了。
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这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制定的。当大盘处于下跌的末端,进入筑底阶段时,市场人气低迷,新股开盘价较低,一般在50%以下,甚至一些股票接近发行价,此时是最佳的买入时期,一旦大盘反弹,该类股票会领涨。
如2003年1月6日上市的中信证券,处在大盘筑底阶段,其开盘价5.5元,当日报收5元,比发行价上涨10%,随后在大盘反弹时,该股成为领头羊。
上海市场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或者9999.9万股。
深圳市场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9,500股。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
当大盘处于下跌阶段时,新股为平开低走,参与者获利机会极小,不要参与。只有等到大盘进入下跌末端,筑底时,那时才是真正的买点。此时大盘还没有调整结束,要等待其进入最后一跌时,那时很多新股会开在20%左右,再买入即会有高于大盘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