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格污辱和名誉侵犯的民事诉讼

我在生活中遇上这么一个问题.一个熟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极具污辱性的语言对我人身攻击,各种下流肮脏的语言都骂出来了,如果我把他的话录音,或着用视频拍下来把这些材料做为起诉他侵犯人权,污辱他人人格的证剧.
1)那么此证剧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这能成为关建证物吗?能否足以让我胜诉.
3)在出庭时是否还需要当时在场的证人(第三方)?
4)这样起诉他胜算有多大?
5)被告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只是语言攻击).

请知道的朋友帮个忙,本人不胜感激!

  要明确你所提的问题,首先来分析一下该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对方采取了侮辱性语言进行的人身攻击行为。
  2、主观过错:对方存在主观故意。
  3、损害结果:你的人格、名誉权遭到损害。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是由于对方对你的侮辱行为引起的。
  二、这里关键要看情节是否严重。
  1、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情形。你要能举证(自证和旁证)。
  2、如果不能证明情节严重,只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处理。
  三、关于证据。
  1、根据“最高检1996年12月31日《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意见》指出:视听资料是指图像和声音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包括与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实施反侦查行为有关的录音、录像、照片、胶片、声卡、视盘、电子计算机内存信心资料等。”的说明,你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方式采证。
  2、只要所采物证清晰,内容能说明问题,胜诉可能性大。
  3、要注意,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范畴,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附带精神损害赔偿。
  4、出庭时有其他证人当然更理想。
  5、如果对方情节严重,对你造成的精神伤害巨大,你在过程中完全处于被害者地位,则你胜诉可能性极大。
  6、侮辱罪包括用语言攻击行为,其他如“文字、影像、暴力行为(比如强制剃发、在身上、脸上涂抹赃物等)".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对方行为已涉嫌侮辱罪,应负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http://www.jincao.com/fa/02/law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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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4
1)那么此证剧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有。
2)这能成为关建证物吗?能否足以让我胜诉.
:要看具体内容。
3)在出庭时是否还需要当时在场的证人(第三方)?
:如有,最好。
4)这样起诉他胜算有多大?
:答案同上。
5)被告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只是语言攻击).
:如果是情节恶劣,涉嫌诽谤,可能构成犯罪。可刑事自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当事人提起名誉权诉讼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应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自诉已由原告撤回或者被驳回的,应恢复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请求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解决的,应终结民事案件的审理。
  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