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意外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在职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将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中参保人员自己全部缴纳的保费(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需审核的资料:
1、在职死亡的医院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或民政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出国定居退保的本人书面申请和国外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人资格证明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存折及账号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在职参保人员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支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