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奖金和提成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能把钱要回来吗?

离职后,因为前经理迟迟不给做社保减员,发信息都不回,打了三次电话,第一次说好,第二次说尽力,第三次甚至刚刚打了声招呼经理就说没时间给挂断了,当时很生气,发邮件说了她挂断电话很没素质、没心胸及没有职业素养;后来发工资发现少了补贴,要工资条打电话也不接,甚至把微信和电话都给拉黑了。现在要上一年的奖金跟工作提成,经理说我对她不尊重及语言攻击,让我写一封道歉信而且要加上身份证号及中文名字,写完之后才会给我奖金和提成。我觉得她有点动机不良没有单独写道歉信,但是对于她的不尊重我已经道歉了,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劳动仲裁对我之后就业会有什么影响吗?会有什么记录吗?

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把钱要回来的。
并不会对以后的就业产生什么影响。
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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