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1到2个月。现在已经快4个月了还不给转正。说。今年都不会转正?

不行就让我写离职单。我把离职单也写了。工资确要12月才给我。我应该怎么做?

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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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1
你应该是问问领导,不要怕
第2个回答  2019-11-11
你没有签合同吗?签合同就按合同上面的办,没签合同那就不是很好办咯
第3个回答  2019-11-11
可以去劳动局 申请劳动仲裁 并且申请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11-11
违反劳动法了吧?你说的一到两个月签订的有合同或者协议吗,有的话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