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12月在北京入职了一家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离职,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离职,并且离职原因是个人原因,你们懂得,只有这个理由可以任性的离开和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也是最不会被前公司骚扰的一个理由,每个月工资是在5000元,但从9月份开始公司因发展方向改变,直接导致无法正常发布员工工资,从九月份开始本人断断续续因各种理由从领导处得到工资4000元,现本人已经离职,但在去年12月到今年10月21日期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或)实习合同,并且再次期间,没有所谓的五险一金,现在我准备劳动仲裁,请问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并且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顺便说一下,公司在19年6月前一直都是在一个地方办公,没有打卡记录,但是从19年6月开始,公司搬到产业园,就开始有钉钉打卡了。
我这里有公司之前签约艺人的合同,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吗?之前有同事跟我一起去仲裁,那么我们互相为彼此提供证言可以吗?
追答有你的名字跟单位的公章之类的文件合同都 可以作为证据,找到越多越好,同事证词要看当地仲裁人员是否采信,建议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会给到你相应要提供的资料
老师您好,是这个样子的,公司在去年12月份到今年9月份一直都是A公司的名字,之后据我所知,10月份申请下来了B公司的执照,但是A公司,依旧是B公司的股东之一,请问,我应该仲裁A公司还是B公司,(现在为止,B公司的招聘还是以A公司的名义进行)
追答你可以将两个公司都列为申请劳动仲裁的对象,并且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写明两个公司是关联公司。
追问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因为之前A公司和B公司的公司简介都是我来做的PPT,这个算是证据吗?并且我这边保留着A公司的项目PPT,但是其中有一部分是已经上线成为节目,有一部分是最后未上线成为节目,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吗?
追答这个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既是你工作成果,有说明两个公司的关联性。注意补充工商注册资料。
亲,这个没有约定,是从一开始,作为员工的我们,都没有这个意识,但是在工作3个月后,我们就开始要求公司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是各种理由拖着我们,直到现在该公司所有员工(离职+在职),无劳动合同,无社保
是否项目PPT可以成在职证据
追答提供给他,由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