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利用经济、财政、金融、法律和行政手段,从宏观上对城市经济进行调控、仲裁和服务,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良性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物质的丰富。
2、社会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目的在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城市社会的良性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福利、保障、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3、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
其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
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