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岁,因劳动小腿以下被截肢,想知道能定几级伤残,得到多少赔偿金

如题所述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e)五级21)一侧膝以下缺失;你说的小腿以下缺失,可以评定为五级伤残。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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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3
这个你要去医院鉴定,由法院指定的医院,要拿到伤残鉴定书,不是说几级就几级的,如果你的是工伤,可以找单位或公司赔偿,具体数额要看你是几级伤残,一般都是双方协商.
第2个回答  2008-09-13
这个需要进行专业的伤残鉴定.等级不同赔偿金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