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8日到2008年1月18日的装修合同,可是由于这个东家很挑,所以工期延长了很长时间,虽然还有一些尾活,可是在双方同意下她也入住了,可是在结钱的时候还差4000多,她不给了,由于某种原因她家的门只能包半个口,而且她们的那座楼都是那样的,可是她却以工期延长为由不给钱,在她家里还骂人,后来竟然找到消协要我们陪她1.4万元:装修这么多年也没有见到过她这样的,她是一个特别的人,说她们家的东西连自己订的电视都给人退了,具说没有她不退的,而且还挺有理的,都说消费者是上帝,可是也没有这样的上帝呀,用我们这边的话说,她是个特别不讲理的人,装修了,入住了不说什么,可一要钱就来事了,是不是得起诉她呢?希望大家能给个意见.在这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