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人员私自倒卖二手房赚差价犯法吗?

我是一名售楼人员 以为顾客想要的那区房已经售完 但是它迫切的想要 刚好那区有位住户想脱手一套房 请问如果我做了这笔生意 赚这中间掉差价犯法吗?因为刚进公司的时候 经理说如果有员工私自倒卖二手房赚差价 会交到司法机关去!请问真的犯法吗?

正常的更名行为不违法,因为涉及到商业行为,只是一个转手一个买而已。
但是如果出现你在中间赚差价,从法理上面来说是属于“职务侵占”的一种,是违法行为。
公司如果发现,有详细的证据,是可以报警抓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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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正规房产中介只能赚中介费。如果发现赚差价可以投诉的。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2%。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正规房产中介只能赚中介费。如果发现赚差价可以投诉的。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2%。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同时还要参考中介的资质。这种行为主要是看公司追究与否,公司对一些小钱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在意。但这个行为我觉得有点涉嫌职务侵占罪了。若发现有售楼员赚差价的行为,可以去举报。但现实是,举报给谁都没用。给房管局,人家不管,买房是互相自愿的,二手房本身就是吃中介费,如果吃差价卖家允许也没事的,钱打到卖家账户,卖家给中介,如果佣金低了没人会推广。举报给售楼处,如果领导没分成人家会管,基本上就是开除,如果人家有分成也不管,很多售楼处开盘都是为了洗客户,不一定洗去哪个盘成交,哪个赚钱卖哪个,公司要有公司的运营方法,都那么透明怎么会有那么多地产公司活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正规房产中介只能赚中介费。如果发现赚差价可以投诉的。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2%。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同时还要参考中介的资质。
第3个回答  2017-02-07
倒卖二手房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
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
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
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