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作为支付对价,需要记销项税额嘛?非同一控制呢

如题所述

您好!

企业合并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作为支付对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都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都对此类业务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例外情形: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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