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人打了,轻微伤,派出所调解不成,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经济补偿,可派出所现在去要拘留我,合理么

今年三月我和朋友去一家大排档吃饭,我朋友和大排档起了点纠纷打了起来,我过去拉架,结果对方误认为我来打他,打了我两拳,由于喝了点酒,我就打了对方两拳。我们就走了。大排档老板报警,只把我找到。我朋友一直联系不上。派出所进行调节,对方伤势只是头皮爆裂,轻微伤。要求我赔五万,我不同意。对方走了司法程序,结果法院判决赔偿5000元,对方不服上诉、。可在7月派出所传唤我,且要拘留我10天罚款500.这合理吗

如果造成轻微伤,涉及治安案件,需要处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如果对于处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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