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关,单位有定密权?如何确定定密责任人

如题所述

根据《保密法》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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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9
定密权的问题请查阅《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定密责任人的确定要看单位具体业务工作情况,如果定密工作量不大,由法定定密责任人执行即可,如果定密工作量很大,则可以由法定定密责任人指定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作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定密权限。
第2个回答  2015-01-02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机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上级机关、单位对某一事项已经定密的,机关、单位在执行时应按该事项已定密级确定。如中央下发的国家秘密文件,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过程中, 就该事项再产生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按中央文件的密级确定同等密级,不得擅自改变密级。

  定密责任人制度的本质是,由定密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这一制度的作用,其一是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定密责任制,避免了过去定密工作中人人有责、追究责任时又人人无责的现象,使定密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程序严谨;其二是有利于准确掌握本单位各项涉密业务的秘密数量和等级,及时完成密级变更工作,实现定密工作精准、高效、可靠;其三是有利于实现解密审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解决以往定密有人做、解密无人管的问题,使保密工作由以定密为开端、以保密为重点、以解密为终结的整个流程畅通无阻,既能适应信息时代国家秘密数量不断增长的要求,又能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带来的信息公开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