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和解后还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如题所述

和解后一般是不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一般是不会违反协议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该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谅解,就直接无罪释放。但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理。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先动手打人存在重大过错,对方被迫还击,免于自己受伤害属于正当防卫,B还击一下制服了A,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打击,这属于正当防卫。但具体情况,也得具体对待,A是老人,属于弱势群体,B如果知道对方是老人或应当知道对方是老人,还击过重,也会构成防卫过当,B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也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2、对于治安纠纷、刑事纠纷的打架责任划分并不怎么重要,而是被害人受伤后验伤鉴定极为重要;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21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应当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和解赔偿的数额也明显低于所遭受的损失,也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