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

如题所述

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债权转 股权登记 管理办法》的规定, 债权人 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 公司注册资本 ,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与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没有本质区别,所以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为了防范股东被认定为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风险,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建议办理以下程序: 1、股东借款给公司形成的债权是真实的,有合法的 证据 能够证明; 2、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 3、公司账薄要进行相应的记账科目调整; 4、工商登记备案的 公司章程 有关出资时间的约定条款进行修改; 5、进行年度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已缴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