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制度下,各个州宪法的目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美国州宪法的目的有三点:
  1、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对其后制定的其他各国的宪法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2、美国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肯定了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为原则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宪法原文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规定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并规定了国会的组成;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以及规定总统产生的办法;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规定最高法院的组成;各州的相互关系和义务;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联邦宪法和按照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本宪法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后生效 。
  3、1787年的美国宪法表明,美国在世界上第一次创造出既不同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民主共和制,也不同于议会内阁制的总统制,使美国成为一个具有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制国家。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的权力的分立和纵向的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的分立.分权的目的在于制约,这就是第二层含义:以权力制约权力.其意在通过国家权力内部的相互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抵制其他部门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趋势只能以趋势去抵消. 但是制约本身不是目的,分权制衡的精神在于平衡.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祉和正义的目的有效行使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政体的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美国宪政的一些观念值得关怀中国宪政建设的人们深思:首先,宪法是无穷尽的、每代人都参与对话的过程.其次,美国宪法隐含了不完备性公理,认为人既能学习也能犯错误,个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建构完美的无缺陷的制度.这一思想对于崇尚三纲领八条目(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以及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华政制而言是陌生的,又是需要我们深切体会的。
  此外,美国制宪者认识到:优良的政制不可能满足单一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安全、效率等,而只能是多元价值的综合平衡.政治家和政治学家的智慧就是在多种相互冲突的价值之间权衡,寻求社会、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再其次,制宪者信赖个人的自治能力和人类的自治能力.自治的主体根源于自治的个体,美国宪法的理论假设是个人主义的.其以共和制对治共和病即多数派统治问题也建立在信任人类自治能力的基础之上.最后,宪法是政治游戏规则,而制定规则的规则更为重要.深入地理解美国宪政的自生秩序,有助于我们平和中正地理解美国宪政的经验、智慧以及局限,从而为中国宪政的建设积累学识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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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1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个州在联邦内部也被视为独立于联邦的国家主体,拥有很大的自主权,除了宪法规定的属于联邦的权力之外,其他的权力都是属于州的。州宪法的存在一方面与历史有关,因为美国联邦宪法出台之前各个州是独立的国家(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国家,在国际上也是被承认其主体性的),所以美国州宪法的产生早于联邦宪法。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体现州的主体地位,处理有关州的一般事务。因此每个州都有一部宪法。追问

他没有想要制约集权的目的呢?

追答

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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