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办法可以马上辞职,并且马上走人就发工资,还不扣工资的?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无论任何情况下的离职,用人单位都不可以克扣和拖欠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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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18
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19
很久以前,我老乡叫我打电话他厂里说他妈妈被车撞死了(其实他妈很多年以前就被车撞死了),叫他赶快回家,接电话的是厂领导。他被转告后假装很伤心,饭也吃不下倒掉了。之后厂里马上就给他算工资让他回家了。希望对你有启发!追问

嗯嗯,谢了,我想一下

第3个回答  2014-06-19
得罪上司!指手画脚!最好喝点酒说大话,嘿嘿这个公司没有我爷们怎么怎么的没有老子肯定不行!保证马上开除发工资!明天假装酒醒后悔恨不已!追问

呵呵,我是个女的,上次倒是有一个很好的机会,但是我失去了那次机会

追答

你就说老娘就行了

追问

呵呵,额。。。。

追答

姑娘别被上司揍一顿啊!

追问

怎么可能

追答

开玩笑的,你要用我早上给你的馊主意啊

追问

没有

你要看一下我后面还打了几个省略号,嘿嘿

追答

你辞职没?我在现在的单位辞职六个月11次辞职还没走呢

追问

没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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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6-19
这就要看你在公司的地位牛不牛了。追问

不牛,呵呵

追答

我当初辞职的时候就这么干过目的达到了。那是因为我很牛。你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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