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台州生源、在台高校的市外生源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岗位要求也可以报考。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具体见注意事项第5点)。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考资料:
http://v.huatu.com/news/20131031/81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