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声场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但为什么不能由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声场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但为什么不能由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

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劳动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衡量的,因而商品价值的大小也就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的多少。但是,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这是因为:第一,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不同,他们生产同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也就不同。如果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同种商品就不会有同一的价值量,不利于交换的进行。第二,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不利于技术进步。如果那些生产技术差、生产工具落后、工作懒惰、劳动熟练程度低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因为消耗的个别劳动时间长,所生产的每件商品的价值量就大,而且消耗的劳动时间越长,每件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而那些生产技术好、生产工具先进、工作勤勉、劳动熟练程度高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因为消牦的个别劳动时间短,所生产的每件商品的价值反而小,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在鼓励落后,显然是极不合理的,商品的价值不可能这样来决定。价值是社会生产的平均劳动量。这是定义,是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由此出发。如果修改了这个定义,那么就不是政治经济学,而是其他学派了。当然,你也可以定义价值是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然后以此为基础,建立一套理论来解释人类经济活动的已发生的现象吗,预测未发生的事件。如果成功了,你就自成一派了。按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价值与价格是两码事,价值与社会平均劳动量有关,价格是买卖成交瞬时的成交价。按亚当·斯密的自由市场学派理论,价值就是价格,由供需关系决定。按弗里德曼的货币学派理论,价值即价格,与货币发行量有关。以上几大学派,还有许多其他学派,都能自成体系,能解释绝大部分社会经济现象,但都有偶尔失效的情况。商品价值量和个人的劳动生产率成正比,当个人的生产率大于市场的生产率时,你所供应的商品多了,但商品价格没变,所以你的商品的价值总量增加了因此,劳动生产率变化只是引起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商品总价值不变。这就是,单位商品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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