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怎么算

如题所述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 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 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 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 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 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 

以上五项成绩GPA为: 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 标准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

作用:

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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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之处:

平均绩点(Overall GPA)是将全部所修学科按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点数,最后两年平均绩点(GPA for the last two years)即将最后两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点数。

对我国学生很不利的是中国大部分学校的评分都相当严,很多实际成绩很优秀的学生把分数换算成GPA后却还不够3.0,在有些大学里班上前5名学生的总平均成绩都可能会在82分以下,这样在申请美国大学时,GPA都要变成3.0或更低,只能进一些三四流的学校。

为了消除这种不利,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在成绩单或是推荐信以及读书计划中说明这种GPA实际上是由于评分标准十分严格而导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绩单的时候,列明这样的成绩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 通常大学部学生拿到C以上成绩都可以。但研究所硕士学生,至少要拿到B的成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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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14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

绩点=分数/10-5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少数部分也用分段绩点法,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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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计分方式

1、算术平均分:把所有科的分数加起来再除以科目数;

2、加权平均分: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的平均数;

3、学分绩点和:每门课的绩点乘以相应学分后的总和;

4、平均学分绩点: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学分,也就是学分绩点和除以总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绩点-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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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17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大学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课程与学分,还可以提前毕业。

学分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在校期间创造了更多的灵活性,包括在一段时间内申请休学、创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毕业以及辅修、攻读其他专业和学位。


扩展资料

早在1999年起就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方法为把各科成绩按绩点数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

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9=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绩点

第3个回答  2014-03-04
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绩点的计算,是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能方便地与美国的GPA制挂钩。想出国留学的中国本科生应该引以为重。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北京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高校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北京大学的如下:
成绩 等级 绩点
90-100 A 4.0
85-89 A-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B- 2.7
71-74 C+ 2.3
66-70 C 2.0
62-65 C- 1.7
60-61 D 1.3
补考60 D- 1.0
60以下 F 0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
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主要方法为:
GPA=∑课程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
每科的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权重系数×课程绩点
课程权重系数:1.2(主要必修课:数学、物理、外语等校定公共必修课程)
1.1(其他必修课)
1.0(选修课)
课程绩点满分为5.0,其分层方式为从100到60分每5分一递减(共8个档次)。60分对应1.7绩点。与北大类似
两分制按通过(3.5)和不通过(0)计算。
标准计算方法
是将大学成绩的加权平均数乘以4,再除以100。比较常见的方法还有把各科成绩按等级乘以学分求和再以总学分除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6-05-25
第二十五条 为便于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采用计算学分绩点的办法。学习成绩与绩点的折算:60分成绩对应1绩点,60分以上成绩每一分增加0.1绩点,低于60分的成绩绩点为0。折算方法如下:
百分制成绩折算为绩点 五级记分制成绩折算为绩点
低于60分折合为0绩点 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
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 及格折合为1.5绩点;
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 中等折合为2.5绩点;
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 良好折合为3.5绩点;
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 优秀折合为4.5绩点。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结束及修业期满,应计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包括某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一)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绩点数乘于学分数;
(二)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该学期全部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学分之和。
(三)修业期满的平均学分绩点=所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学生能否毕业、能否获取学位、能否参与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二十七条 课外培养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但计入学生修业总学分。
第二十八条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学分、绩点,均应填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