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注意几种不良行为的矫治

如题所述

最近一段时期,我们到各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不仅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也使我们自身的讲课内容不断充实,讲解水平不断提高,体会颇深。我们认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应注意以下几种不良行为的矫治:
1、夜不归宿。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夜里睡觉一定要在家里,在校寄宿学生一定要按时就寝,不可夜不归宿。因为夜不归宿或深夜在外面闲逛,失去了父母、家长的监护,很容易受坏人引诱,去干一些不正当的事,甚至去参与违法犯罪。
2、身边不得带刀具。有些青少年喜欢身边带一把刀,以壮壮胆子,动不动拿刀子威胁别人,这是十发危险的。当遇到发生口角时,容易激动,随手用刀而犯罪。
3、不得打架斗殴。同学之间,同龄人之间难免发生一些小矛盾、小摩擦,即使吃了人家一点亏,也要用正当的诉求来解决,可以告诉老师、家长来处理,切不可“以牙还牙”、“以恶治恶”去对待,更不可纠集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来报复。
4、不得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见到别人有自己喜欢的财物,不能眼红,更不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索要、侵占他人的财物,不然的话,这种不良行为会令胆子越来越大,演变成犯抢劫、抢夺罪。
5、不得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偷窃别人财物当然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包括在家里向父母、长辈要钱用,也要说明用途,由父母、长辈给,不可采取骗、偷的手段来拥有。爱护公私财物是一种社会美德,不可任意毁坏公私财物。国家“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6、不得参与财博或变相赌博。赌博是社会上犯罪者的万恶之首。大多数犯盗窃、抢劫罪的人,都是因为赌博输红了眼,铤而走险去犯罪的。赌博都是由小到大逐步陷入泥潭不可自拔的,青少年千万不要以为几角几元“小搞搞”无所谓去涉足赌博。
7、不得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现代社会色情、淫秽音像制品屡禁不绝,尤其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普及,这些“精神毒品”更难管控。对青少年来说,一旦接触了这些低俗文化,就会丧失生活目标,造成人格缺陷,出现变态心里和行为,危害极大。
8、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青少年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因为多数歌舞厅几乎与色情交易、涉毒犯罪相关联。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更是广大家长、老师深恶痛绝的。青少年一定要文明、理智地上网,切不可沉湎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否则就有可能断送前途,甚至走向犯罪。
9、不要滥交“朋友”。青少年平时都喜欢结交几个兴趣爱好相近的同龄人作为朋友,这样学习上可以互相取长补短,精神上可以互相激励,但是不要去结交那些有不良习气的“朋友”,更不要去结交一些社会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闲散人员做“朋友”。大量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证明,在校学生单独一个人犯罪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都是交了一些社会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朋友”而共同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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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9
(一)个体预防措施
  就是针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动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削弱或排除。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具有可塑性的特点决定了青少年犯罪是可预防的。一个人形成犯罪心理不是与生俱来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后天形成并可改变的。青少年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的过程中,他们的情绪、情感、思维、意思、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易变性。青少年既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向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行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正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这一特点,可以使我们抓住有利进机,对他们进行及时教育,把他们引向正确发展的道路。
  (1)遏止青少年无止境的个人需要,要使他们个人的需要适应社会的整体需要,必须培养他们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有远大的生活目标和崇高的理想,要用健康的精神需要调节他们单纯的生理性需要,不能脱离个人的经济地位和可能,不能使青少年生理性需要占主导地位。
  (2)正确处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矛盾
  无论是个人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由于各人的心理水平的差异及思想觉悟高低的不同,都会同社会的需要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如果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经常处于对立地位,那么个人需要就会成为不良行为的动因。因此,必须使青少年的个人需要首先服从社会的需要,服从国家、集体的需要,并且自觉地抵制或排除不正当的个人需要,使个人的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这样就可以使他们的个人需要不致超越社会所允许的范围。
  (二)社会预防措施
  (1)加大各级领导力度、组织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口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同时,要发挥好政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等众多部门的作用,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在校教育力度
  要把政治、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人生观、世界观是个人的品德的重要内容,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对青少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十分重要。要善于引导青少年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理想的实现同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从而按照社会的需要,为者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而探索、奋斗。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就是要让青少年有一个正确的美与丑、善与恶、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的道德评价。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高尚道德风貌,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的新一代。
  (3)加大社会的普法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设立的法制教育课要坚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其他各种教学中,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二是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参加公开宣判大会等。在社会,要深入开展“五个到家”活动。一是教材到家。把有关的普法材料发到千家万户。二是宣讲到家。对青少年遇到的突出问题,宣讲员及时入户宣讲。三是服务到家,对青少年遇到的涉法问题,各法律服务机构、普法宣讲员都要适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帮教到家。对轻微违法、有劣迹和刑释解教青少年,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实行结对帮教,明确专人,既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又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引导。五是制度到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一些自律章程,发放到家,使之行为有规范、办事有章法,逐步养成依法办事观念。
  (4)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人净化文化市场的力度,为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展,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消除“精神毒品”污染的力度,坚持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的谋利之徒,坚决取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录像厅、歌舞厅、洗头房、按摩室及网吧。二是加入惩腐力度。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腐败现象,优化社会风气,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必须突出法律保护。
  (5)加大保护力度
  充分利用党的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批判各种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这是人们确定自己社会行为的依据、检验自己行为的标准。宣传内容积极的电影、文艺作品,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粮食,陶治青少年的精神生活,绝对不能让腐朽、低级、庸俗的东西侵蚀青少年。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为青少年成长创造一个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或重新犯罪不履行监护职责,放纵子女违法或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使之犯罪的父母,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6)建立严密的社会、学校、家庭教育互动网络
  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负有重在责任,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环境,是人生最佳年龄塑造性格的最佳场所,它是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对人的个性的形成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反之,它对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的产生也有着基础性的作用。所以说,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极为重要。同时,学校预防也不可忽视。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教育在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而且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这一主导作用将会日益增强。青少年走出家庭、学校,踏上社会以后,社会教育对青少年的个性品质的定型及发展方向开始起主导作用。所以,社会预防是整个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主导环节,它同学校、家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一个互动预防体系。
  青少年犯罪预防是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靠一朝一日便取得预想中的成果,需要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并随着整个社会风气、文明发展程度的提高和法制意识的增强,才能取得成效,我们应该相信,只要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研究,采取正确的措施,就一定能够逐步解决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