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记录一次让我哭了整整一夜的经历。
迄今已经半年了,还是我特别不想回忆的一件事,草稿保存了几次,每次写都会让我心情很不好,我想完整地记录下来,以后这个事情我就尽量不要去想了。
那一天晚上十点多,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经过一条人很少的路,我骑着三十码左右不是很快。突然迎面一个女人骑着共享单车从对面逆行拐过来,我和她撞上了,我们都摔倒了。这时一个大叔在旁边经过把她扶起来了,我自己站起来扶起了我的电动车,我除了一边腿被倒下来的电动车压到有点痛以外没有什么事,因为当时电动车已经差不多快要刹住了。我过去用很好的态度询问她怎么样了?还好吧?她坐在地上,脸埋在膝盖里一动不动,也不说话。我有点尴尬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在她旁边站了一会儿看她还是没动也没说话,就和她说:你没事的话我走了。我骑上电动车正要走,她站起来冲到我面前很用力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一边特别大声特别凶狠地说:“你这就想走?你撞了人这就想走,你不要带我去医院拍个片什么的吗”
我当时一听火就上来了,因为明明是她逆行拐过来我这边车道,属于她违规,况且撞得也不狠,顶多只是摔得有点痛这个程度。然后我就和她在路边吵了起来。
我是属于特别特别不喜欢和别人吵架的人,吵架对我来说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事情,因为我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一动怒我会很难受。所以我特别想走,但是她就是一直拽着我的手腕不让我走,而且说的话超级难听,我一直在强忍着怒火尽量少和她对骂。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她叫来了她的一个女性朋友,两个人一起骂我我。
然后我打电话报了警,过了一会儿警察和交警都来了(有一个事要提一下:那个女人从看到警察开始后就变的态度特别好,说话小声温柔,哪怕后来我气急了当着警察面几次冲她吼,她都表情不变一句话不回,一点之前泼妇的样子都没有了,她还和警察说我撞了她还打了她)警察问明白什么事情以后,警察的意思是,他的任务是双方如果还要继续争吵打架,警察就介入,如果没有就没有什么警察的事了。我和那个女人都说当然不打也不吵了。然后就是交警,交警告诉了那个女人说这是她的责任,我以为这下这个恶心事情终于解决了。然而交警说这件事情不管谁的责任,出现交通事故,必须双方都无异议了才可以结束,否则车要交警那要拿走,双方要到派出所登记再协商。然后那个女人就要求我向她道歉她才同意这个事情解决,所以我面对的情况是,要么我们双方去派出所接着耗,而且我的电动车要被拖走(我不确定多久才能把电动车提回来,那个女人骑的是共享单车,被拖走无所谓);要么我和她道个歉,交警警察任务结束,大家也能各回各家。
没遇到这种事情之前,我天真地以为,我无责我就有主动权追责或不追责。我反复和交警确认,明明是她的责任,路边就有一个监控可以确定,两个人也没受伤,我不追究她的责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她也同意才能解决。交警说,规则是这样,必须双方都同意。
交警和警察一直在劝我道歉,一直强调说这就只是“对不起”三个字的事情,说出来很简单,说一下大家都可以走了,我从头到尾都一直反复强调我不不会道歉不可能道歉!然后就一直这么耗着。
我当时特别委屈,特别难过。那时候是上海的12月份,晚上十一点左右,天气已经特别冷了,我穿得很薄,冻得一直忍不住发抖。就这种时候,旁边还围着十来个大爷大妈,有几个人还凑合着和我说,小姑娘你就道个歉啊,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耗下去耗这么久...我记得当时只看到这些围观的人在劝我道歉,而且语气也没有很好,都是一种看戏的态度,但是我不记得有看到这些大爷大妈去劝那个女人让她同意结束这个事情。
可能对于这些人包括交警警察来说,“对不起”这三个字是非常容易说出口的事情,正义一点也不重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重要。
后来我给我住附近的我公司老板打了电话,他来了之后和单独和那个女人说了好一会儿话,应该是代替我和她道歉了,然后那个女人才和警察说这个事情就这样,这才终于结束了。
回去以后我哭了很久,一直哭到早上六点左右才睡觉。那一晚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我一直都有很善良地生活,礼貌善意地对待我接触到的所有人,可为什么生活这么对我?为什么让我碰到这么恶心的人,为什么这个社会的规则是这样的?年纪越大,被社会打磨得越多越会觉得正义不值钱吗?
还有我也后悔为什么自己这么被动,警察问我我想怎么处理的时候因该直接要求去一起去派出所登记就好了,而不是说我觉得没什么事。也不用被那个女人逼得所有人都让我道歉,反正我这一晚上也不可能会休息好了,而且我的工作也自由,可以不用去公司上班,我完全比她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