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交了三个月可以提取吗

如题所述

公积金只交了3个月能提取。只要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名下无房且租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出通知,称只要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名下无房且租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新规的主要内容是: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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