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等车型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清楚高速公路对行驶速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国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存在的超速行为扣分标准如下:
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不需要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超过10%~20%,那就要扣3分,需缴纳罚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需缴纳罚款3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12分,需缴纳罚款1000元,然后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逐渐翻倍增加罚款额度,直至超速100%以上,一次性扣12分以及到达罚款额度封顶2000元。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要注意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勿超速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