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兑现是银行或其他受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现金兑现只能用于提现。可以由存款人签发为本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于结算或委托银行向收款人支付现金。
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适用于存款人向同城收款人转账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结算等经常项目结算。
普通支票兑现可用于提取现金或转账。但如果在普通支票兑现的左上角画两条平行线,则为划线支票兑现,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现。
兑现支票有两种方式:
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出示支票。
也就是说,你拿到转账支票后,要出示给付款人(金融机构)。一旦支票被出示,付款人将从出示支票的出票人的账户中向持票人支付支票中记录的金额。
2.委托贵公司的代理行兑现转账(常用)
将转账支票委托给贵公司的代理行进行兑换和兑现,银行将支票拿到票据交换所进行兑换,由银行进行处理。这时,当付款银行的出票人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空头支票,会被退回一张不能付款的票据。在你拿到支票后,你应该把它交给付款人(金融机构)。一旦支票被出示,付款人将从出示支票的出票人的账户中向持票人支付支票中记录的金额。
通常,支票金额以第二种方式兑现。将支票委托给贵公司的代理行进行兑换和兑现,银行将支票拿到票据交换所进行兑换,由银行进行处理。这时,当付款银行的出票人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空头支票,会被退回一张不能付款的票据。
用第一种方法兑现支票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付款行在外地,这样做效率很低,而且存款不足不经过清算所也很难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所以为了保证安全和方便,还是通过银行兑换和兑现比较好。
一些发票人很困惑。即使今年2月没有第29天,但付款日期还是写在第29天。这种情况下,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当月最后一天仍然是缴费日。如出票人向银行申请停止付款,付款银行不得向持票人支付该款项。会计应在收到支票的当天或第二天立即将支票转到银行托收。
但是,如果支票被拒付,追索权可以被行使。追索的条件如下:
(1)在提示期内提示;
(2)支票附有付款行拒绝付款的理由。
由于存款不足等原因,提出兑现的支票将被拒付,然后从银行退回给持票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支票被拒付,但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背书人支付支票的金额或利息,这种权利称为追索权。
要行使追索权,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上述条件(1)是指必须在发票日期后10天内出示现金发票。提示期限届满,出票人可以撤销付款委托,支票的追索权也随之取消。
为了证明支票已被拒付,付款银行将签发拒付证书。相关句子是“XXX支票,因XXX原因不能兑现。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如果票据被退票,收不到现金,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行使追索权,出票人或背书人无意付款,就会导致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