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就是说这个人怀孕才四个月,就把胎儿给打掉了。你问如何去看待。首先我看具体的情况要具体的分析才对呀。孩子已经四个月大了,但是为什么要打掉他,这是最关键的。
这个时候打掉孩子其中的一种情况,就是因为孩子发育不好,比如说每个月把我们都需要去做产检的,那孩子四个月的时候做的检查比较多,比如说做唐氏筛查,然后做四维彩超,如果说在做检查的过程当中发现孩子出现了问题,比如说孩子是畸形的,。又或者说发现了孩子是唐氏综合症患者,那这种情况之下,你能够把孩子生下来吗?孩子生下来是残疾人。那么他的一生才会过的非常的辛苦,不光孩子辛苦,大人也是非常辛苦的。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的一种情况就是孩子发育的很健康,很正常。但是作为父母的却要把孩子打掉,为什么这种情况之下,无非就是孩子的妈妈跟孩子的爸爸闹了矛盾,两个人可能说因为彩礼的问题没有谈拢,所以决定分手,又或者说孩子的爸爸有了外遇,孩子的妈妈没有办法,不愿意把孩子生下来做单亲妈妈,所以把孩子打掉。这种情况我认为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南方犯了错,两个人不可能在一起了,如果强行把孩子生下来,那么以后孩子的抚养真的是一个问题。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孩子的爸爸不在人世间了。孩子的妈妈如果说要把孩子生下来呢会非常的辛苦,因为孩子从小就没有爸爸。自己一个人如何去带大这个孩子,以后还要不要再嫁人再结婚。孩子的后爸又会对他好吗?综上所述还是把孩子打掉了,那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生孩子是自由的嘛,女性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毕竟生孩子是人家女方的事情关我们什么事情呢,我们又要用什么态度去看他们呢?只要人家过的好就可以啦,毕竟孩子生下来又不是说要我们去给钱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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