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建筑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建筑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万元以上的为小企业。
建筑企业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如下:
1、控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一个年收入在10000万元的施工企业,按照毛利润7%来算,营业利润在700万元。建筑企业施工普遍需要垫资,向金融机构等借款。如果通过保理融资借入3400万元,按照12%年利率,需要支付408万元利息。假如不考虑纳税调增项,应纳税所得额为292万元。符合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标准;
2、 从业人数控制在300人。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控制在300人以下,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把一线生产工人通过劳务分包形式解决。切忌走劳务派遣用工;
第三、控制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建筑企业利润微薄,但是建筑业的特点是项目建设期长、建筑产品形体大、工程造价高。实际工作中,很容易阶段性因往来账、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造成“资产总额”虚高。达不到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适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有如下:
1、部分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
2、取消了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等;
3、大部分专业分包资质企业;
4、建筑劳务公司。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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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5
建筑企业小微企业的认定如下: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2个回答  2022-03-14
您好,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其定义标准是: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非限制和禁止类行业,并具有年度纳税条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下;
2、企业的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
3、现在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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