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在哪里起诉

如题所述

想要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首先要向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受理之后,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个人欠你的钱没有归还。
有一些人在借给别人钱的时候,出于面子问题,并没有和欠款的一方写下书面的欠条,也没有请公证人公证,只是将钱转了过去,没有保留证据。那么即使是起诉到法院去,也并不能够胜诉。比如,小王向急缺金钱的小明同事借了三万块钱,小明答应在五年之内将钱还清,但是因为两人的关系十分的要好,所以小王很信任小明,并没有让小明写下书面上的欠条,两人也并未签字,小王直接拿出现金给了小明。但是五年之后,小王向小明提出还款要求的时候,小明矢口否认了自己曾向小王借钱这件事。小王生气去法院起诉,但是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小明曾向自己借过钱,所以起诉失败,并未追回自己的钱财。因此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当别人向你提出借款请求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或好于面子,将自己的钱轻易借出去。一定让借钱的人写好借款协议或借据。钱款数额很大的,一定要找借贷关系担保人进行担保,并保留担保的证据。同时,自己如果是手机转账的时候,要写上备注,一定要保存好转账记录。并且要求债务人在借款的时候写明借款用途。起诉借钱不还的是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的范围。这类案件可以不请律师,但是,因为普通人不太懂法,因此,建议您聘请专业人士来帮你准备诉讼材料。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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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5

欠钱不还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要收集的证据

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一个欠条不能直接起诉?常有人这样问我。在审判实践是这样的,如果金额不大,几千,一、两万,那可以,一般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过给别人。

2.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说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只要不侵犯对方的权益,录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对方权益呢,比如说在对方卧室里,你录人家干点什么,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了个什么事情,这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3.第三组——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现在很多案子,法院判决是原告胜了,但是原告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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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1-21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借款合同纠纷。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以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应当先在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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