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留下百万房产,三姐妹想要独占一半,兄弟:出嫁女没资格,为何?

如题所述

肖安是常德市安乡县人,今年60岁,家中共有四姊妹,他是家中独子,排行第二,现在在一家医药公司做车间主任,生活无忧。自从姊妹各自成家后他便与母亲一起生活,照料母亲的日常起居。两年前,年过八旬的母亲因病去世,没想到在母亲去世后他却和自己的三个姐妹起了纷争,甚至大打出手,如今不仅没了来往,更像是仇人。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肖安与母亲同住的房子位于县城较好的地段,一栋三层的楼房,楼下拥有两个门面。肖安说,1990年他和母亲一起修建房屋,建房子的钱是自己出的,房产证也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没想到母亲去世后,其他姊妹却把房子归为祖产,要求共同分配,他对此感到非常气愤。肖安17岁父亲意外去世,留下 一大家子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成年之后,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自然而然的挑起了一家之长的重任,姊妹也颇为敬重这个兄长。没想到,母亲去世两年,三姐妹为争母亲留下的百万房产与他彻底断绝来往,他也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大姐表示,房产拆迁款应平均分配,三姐妹应占一半

肖安回忆,母亲年迈体弱,2012年开始出现老年痴呆症状,此后病情逐年加重,卧病在床长达两年。作为独子,他辞去工作专职照顾母亲,尽心尽力从不懈怠,而且四人也曾约定,儿子赡养母亲,理应继承母亲遗产,如今母亲去世,遗产暂且不提,就连本归自己的房子也被列为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这让他无法接受。

肖安的姐姐肖婷和他同住一个县城,相距不过三公里,可是两年来没有来往,姐姐家的房子是三层的小别墅,作为外人来看,想必家境不错,如果真如肖安所说,房子是他个人的,他又是独子,独子承担母亲养老送终的责任,姊妹三人既然已经出嫁,他们为何都不念亲情,反倒发生房产之争呢?

大姐肖婷表示,房子并非弟弟独有,房产证上同时写有母亲和弟弟两个人的名字。母亲既然已经离世,其名下的财产理应平均分配,儿女都有继承权。肖安却强调,母亲卧病在床时,姊妹以放弃遗产为由要求自己独自承担赡养义务,他作为唯一的儿子,这是责任也是本分。如今母亲去世了,三个姐妹却以儿女平等为说辞反过来要求平分遗产,这完全是双重标准,他不同意如此分配。

大姐坦言,如果没有发生变故,母亲的房子顺理成章给了弟弟,他们也并无怨言,可是母亲去世后,肖家的房子面临二次征收,征收款高达140万元。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地居委会曾出面协调,肖安拿走本归属于自己的二分之一分产,余下的母亲的部分再由四兄妹平分。

兄弟有理:出嫁女没有资格

但是这样的方案肖安无法接受,他觉得母亲再世时赡养责任归他一人承担,大姐帮忙照顾几天还需扼腕支付费用,如今母亲去世了,却口口声声儿女平等,这样并不合理,房产理应归自己所有。

由于肖家父亲在1970年就去世了,家中一直都是母亲做主,作为家中的老大的肖婷,也一直在默默承担着家庭中小家长的角色,18岁就出门务工,同时帮助年纪颇小的弟弟妹妹。此刻面对弟弟肖安的说法,大姐肖婷表示,每次他回去看望母亲都遭到弟弟的拒绝,而且弟弟之前在外地工作,一年也不能回来几次,一直都是他在照看母亲。肖婷坦言,正是母亲有这样一笔百万的房产致使肖安鬼迷心窍,才会行使赡养义务。如今房子面临拆迁,且价值不菲,肖安就想占有房产。

肖安承认,在母亲的赡养问题中大姐承担了部分责任,但是远在常德的小妹和工作繁忙的大妹却对母亲漠不关心。人人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是肖安自认他已经尽心尽责。肖安回忆,在母亲生病的时候,他每天早上五点就要起床给母亲准备早餐,晚上还要带着母亲去河边散步,由于母亲行动不便,还会给母亲定时翻身。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好几年,为了给母亲治病,他省吃俭用,节衣缩食,可如今还是落得姊妹们来声讨征收款的地步。肖安认为,三姐妹已经出嫁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出嫁女没有资格分配。

肖安的大妹肖芳妮表示,早年间哥哥肖安一直在常德务工,只是近几年才回到安乡。而姊妹们不在家的日子,照看母亲的重担都在她一个人的身上。同时肖家姊妹们表示,在母亲未患病之前还不需要特殊的照顾,那时哥哥肖安在做采购,经常在外地工作,近几年母亲患上了老年痴呆后才需要旁人的照看。对于哥哥肖安的做法,他们大呼哥哥已经不顾亲情了。

突然出现母亲的遗嘱,房产到底该怎么分?

肖安眼看三个姊妹对拆迁款的分割势在必行,无计可施的他回忆起11年前母亲遗留下的一份遗嘱。原来,肖安曾有过两段婚姻,育有一儿一女。肖安的母亲与孙子感情颇深,所以在她生前离了一份遗嘱给孙子。肖安的前妻陈小可也表示,11年前,儿子远行归家,思念心切的奶奶前往家中探望唯一的孙子。再此情况下,奶奶立下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给自己的爱孙,但是肖家姐妹对这份遗嘱并不承认。

陈小可说,当时遗嘱是肖安的母亲口述,由她的母亲代写,她的朋友作为见证人。后来,儿子离家后,这份遗嘱就一直保存在她的手中。她坦言,虽然当年她已经与肖安离婚,但儿子作为肖家的长孙,从小奶奶就特别的关爱孙子,她理解肖家姊妹质疑遗嘱真实性的想法,但事实无法改变。

肖家姐妹认为,在成长的过程中,姊妹三个就如母亲那样,从小就肩负起家庭的责任与重担,本来分割父亲的遗产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这份突如其来的遗嘱让三姐妹不能接受。肖安的妹夫说,他们也不是完完全全的如姐夫肖安所说的不尽孝,作为子女赡养老是应尽的责任,但他们一家在常德,不能及时的来看望岳母。十一年前还没有拆迁的消息,房子也老旧不堪,如今面临拆迁巨款,没想到兄妹四人会争的不可开交。

在随后的调解中,肖安的前妻陈小可表示,但是这几年她看到了前夫肖安的不易与辛酸,虽然她手中有遗嘱,但是现在他们的母亲不在了,女儿们还是有权利分这个财产,她希望肖安与姊妹之间的这场纷争能以和平的方式收场。社区主任也表示,肖安的确在母亲患病期间承担了很大一部分赡养母亲的责任。但是房产证的名字是他和母亲共有的,兄妹有权分配一部分。

最后经过调解,肖安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不愿把母亲留下的那一部分百万房产分给三位姊妹。他认为,在母亲生病期间都是他在照顾,他还辞去工作负债累累,所有的房产理应全部给自己,出嫁女没有资格分得母亲的遗产,但这样的想法遭到了几个姊妹的极力反对。最终,双方还是没能达成协议,四姊妹势要对簿公堂。

小编的观点是,亲情本不该如此不堪,也不该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肖安一生两段婚姻接连失败,照顾母亲成为心中执念,花甲之年本应放宽心态,看淡得失,如今却为钱财的羁绊将亲情破坏。而三位姊妹本是肖安唯一的至亲,却为了钱财变成这般模样,同样不顾亲人之间的感情,致亲情于不顾,着实让人心酸。希望肖家的四姊妹都能三思而后行,血溶于水,无论发生过什么,永远是他们亲情的标签,对簿公堂只会加深矛盾,让曾经的至亲变成陌路。其实我们总是这样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亲情,不懂得珍惜当下的美好,当有一天失去了,才知道一切都已太晚。

那么,你认为出嫁女有资格继承母亲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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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这主要是因为重男轻女的原因,其实这个兄弟说的话是不对的,即便是女子也有继承权。
第2个回答  2021-03-02
我认为出嫁女没资格的想法是错误的。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由父母抚养长大的,没有什么差异,长大之后,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要对父母进行一个赡养的义务,所以都是平等的,不应该有出嫁女没资格这种错误的想法。
第3个回答  2021-03-02
兄弟的思想封建,认为女子嫁出去就是别家的人,是没有资格分娘家的遗产的,所以才会说出,出嫁女没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