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哺乳期被公司辞退,生第三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被这件事情我认为要从多方面去考虑,如果说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规定了这件事情那么自然是有辞退权利的,如果说没有规定这件事情则没有辞退的权利。
现在我们的政策是全面开放二胎,但是在很多城市也开放了三胎政策,虽然说这位女子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但是这位女子并没有违反公司的工作规定,所以我个人认为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并且在现在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可以说也是逐渐提升。
一、为什么要对这位女子辞退
在这位女子怀孕的时候主动向公司提出过过离职申请,但是公司说这位女子的职位目前找不到人来替补,虽然说这位女子还有身孕,但是公司说让他坚持到有员工报道的时候,这位女子也这样照做了,但是在女子哺乳期的时候公司对这位女子进行辞退,辞退自然不是自愿离职的表现,因为在现在公司已经找到合适的人选来接替工作,那么这位女子就因为违反了生育规定被辞退。对于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是卸磨杀驴的表现。
二、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在这位女子被辞退之后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反馈,但是这些部门认为这家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给出的理由是违反了劳动规定,但是在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说生三胎就会违反公司的规定,那么这样的理由我认为是不合适的,这位女子也第二次提出了仲裁申请,这家公司也同意给这位女子赔偿5000元,但是这位女子的要求是8万元,我认为这样的要求也是不合适的。就算是公司违规辞退自己,但是自己怀孕这件事情我认为也是对公司有影响的。
工作对于我们很重要,但是我们要做的是遵守公司的规定,如果遇到侵犯权益这样的事情发生,自己第一时间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