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上关于房产问题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都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过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向法院起诉认定离婚协议不是出自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情况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负有举证义务一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是出自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按照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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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1
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都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过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向法院起诉认定离婚协议不是出自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情况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果负有举证义务一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是出自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会认定按照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履行。

——家事法苑团队刘海娜律师
第2个回答  2021-12-23
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上,关于房产问题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只是有民法效力。如果对方认为房产协议有异议,随时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第3个回答  2021-07-01
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上关干房产分割的约定及其它约定永远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上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一方有疑议可在一年内向受理法院提出诉讼而解决,因为,协议离婚书上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其时效期为一年。
第4个回答  2021-07-01
若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都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