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有个律师发出:
律师:限制学生自由无法律依据
最近,有学生向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咨询有关封闭式管理的问题。廖华仔细查阅法律后发现,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别是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可能涉嫌非法拘禁。
廖律师说,除非家长委托监护,学校在非学习时间都无权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高校学生多半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不存在委托监护的问题,学校更无权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学校特别是高校,限制学生人身自由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故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学校封闭式管理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用关校门等方式限制了学生的人身自由。廖华说,学生成天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很难培养出创造性、开放式的思维。
现在怎么样了???
我在的学校周末七点开门,七点半关门,中午十二点开门十二点半关门,下午两点开门两点半关门,傍晚四点55开门,七点关门,晚上8点45开门,九点半关门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