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能力评估特殊情况填写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老年人能力评估特殊情况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 评估开始前

1、与委托方达到一致意见,评估员保持信息通畅,带齐用物监护人或照护人在现场。

2、出示证件,说明评估目的,取得配合。

3、检查辅助工具及场所,确保安全无误。

4、有精神疾病或暴力倾向者,不贸然前往,与所在街道或机构沟通,求且相关人员陪同前往。

二、评估过程中

1、保证安全,当场自主完成,不可勉强:无法当场示范评估动作者可根据经验判断,当场示范动作与平时不符时,须在“特殊事项记录单”中详细写明。

2、直接观察居住环境,直接询问陪同人员:有条件时可要求老人提供其他参考资料,综合所见所闻完成评估。

3、评估表单不可涂改:评估项目用。铅笔标识,出现界限值(两名评估员意见不一致)时两名评估员进行复评。

4、对提供的信息存在异议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时:与家属或照护者分别沟通,耐心说明相关政策及利害,不当众多人讨论,必要时在“特殊事项记录单”中注明。

5、发现老人有跌倒、噎食、走失、自杀风险时:告知家人或照护者,加强防范措施,避免意外发生,并在“评估补充说明”中如实进行备注说明。

6、若老人在生病期间:要在“特殊事项记录单”中如实备注说明,同时与照护人员保持联系,老人痊愈后一个月进行评估,尽可能不在老人有病或住院期间评估。

7、发现老人受到虐待、漠视或有急性病症: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单位(如养老机构、社区负责人等),以保证情况能得到及时解决,并在“特殊事项记录单”中备注说明。

三、同一指标内的逻辑校正:

1、若“洗澡”判定为5分,则“修饰”“穿衣”“如厕”则不能判定为0分。

2、若“如厕”判断为0分,则“床椅转移”不能判定为15分。

3、若“床椅转移”判定为0分,则“平地行走”不能判定为15分,“上下楼梯”不能判定为10分。

4、若“平地行走”判定为0分、5分或10分,则“上下楼梯”不能判定为10分。

5、若“意识水平”判定为2分,则“沟通交流”不能判定为0分。

6、若“时间/空间定向”判定为4分,或“人物定向”判定为4分,“社会交往能力”不能判定为0分。

四、不同指标内的逻辑校正:

1、若一级指标“精神状态”评估表中“抑郁症状"判定为1分,则一级指标“社会参与能力”评估表中“社会交往能力”不能评为0分。

2、若一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能力"中"沟通交流“判定为3分,则一级指标“社会参与能力"中“社会交往能力”不能判定为0分或1分。

五、集中评估情况处理:

1、不固定类型老人分开评估。

2、精神疾病老人单独评估。

3、不得告知老人评估结果。

询问时

1、询问语言

礼貌得体,声音洪亮,发音清晰,语速适当:使用老人容易理解的词进行询问,尽可能不使用专业术语及缩略语。

2、要有耐心

老人在回答缓慢时,不要催促、不强迫、不诱导,耐心聆听。

3、询问话题

要避免涉及不该了解的隐私话题,也要掌握主动权避免脱离评估话题。

4、评估氛围

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实际情况,结合肢体语言、文字书写等多种形式循循善诱,营造轻松的评估氛围。

5、评估情况

评估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评估项目的询问顺序,并没有硬性要求必须按照评估表顺序照本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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