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手续详解

如题所述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提交免考申请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集考生材料
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验核考生材料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查询审核结果
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课程顶替关系
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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