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审批适用于在地区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遗失补办的申请人
,重新办理需要下面所需材料
1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认定表》遗失补办申请表 (原件正本(收取)2份,电子件1份)
2 .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2份)
3 . 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2份)
4 . 遗失声明(或报警回执) (原件正本(收取)1份,复印件1份)
5 . 个人申请书 (原件正本(收取)1份,复印件1份)
6 . 申请人证件用照片 (原件正本(收取)2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受理
3.审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上报,将通过审批的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发证,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办事窗口录入申请信息和材料
2.受理,申请人确认信息录入后5日内带齐事项要求材料到政务窗口核对,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3.审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办事人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上报,将通过审批的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发证,根据提交材料时候的需求,证件窗口自取还是快递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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