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得起源

民兵得起源,最好多给几个国家的例子。

民兵在古代指乡兵,列入兵籍,有事则征召入伍。《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元年》:“ 董璋 阅集民兵,皆剪发黥面,复於 剑门 北置 永定关 ,布列烽火。”《玉海》卷一三九引《庆历兵录》:“凡军有四:……四曰民兵,农之徤而材者籍之,阙者辄补,岁一阅焉。”《三国演义》第三九回:“可速招募民兵, 亮 自教之,可以待敌。” 清 何焯 《义门读书记·欧阳文忠公文》:“御边非参用民兵,不可习其地利,知贼虚实。”

民兵也指民间组织的武装。

现在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人民武装组织。亦指这种组织的成员。 邵子南 《地雷阵》:“组织民兵,他当了武委会主任,又改为中队长。” 邵子南 《地雷阵》:“吃罢饭, 李勇 就到中队部去,集合民兵,整理爆炸工具。”

乡兵历史

乡兵源于部曲。东汉末年,兵祸连绵,土地兼并严重。各地豪强地主为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建庄园,筑坞堡,组织私人武装,使聚族而居的农民和无所归依的流民变成其佃户、家兵和部曲。南北朝时期,家兵、部曲是地方士族、豪强、地主借以割据的主要军事力量;西魏、北周时期,宇文泰将家兵、部曲纳入府兵系统,使之演变为乡兵。乡兵均立兵籍,统归六柱国系统指挥,下设大都督和帅都督。乡帅由地方豪右“首望”、“乡望”充任。乡兵主要守卫本地,亦随时受命出征。

隋文帝杨坚在统一战争中,曾发挥乡兵的作用。将各地乡兵加以整顿,授其头领以大都督、仪同、车骑将军、骡骑将军等名号,纳入府兵系统,多次遣调其参加灭陈和以后的平叛作战。唐代的团结兵亦带有乡兵性质。五代十国时期,藩镇战乱,契丹南下,北方百姓自备器械,各随其乡,团结为社,组织乡社兵以自卫。后晋为抵御契丹,命诸州县点集乡兵,以税户七家出一卒,兵仗器械共力营之,组成武定军,共7万余人。后将武定军改为天威军,教习年余,遂罢之。后周曾点秦州税户组成保毅军,教习武技,以应征战。

宋承五代之制,在各地广置乡兵,并使之成为国家军队的组成部分。北宋和南宋乡兵名号多达数十种,有保毅、忠顺、强壮、义勇、砦户、土丁、弓箭手、枪仗手等等。各地乡兵废置无常,发展规模也不等。陕西的保毅,盛时达近7万人,后锐减至3000人。河北的忠顺,初置时3000人,后因水灾,大多逃亡,遂放归务农。河北、河东、陕西三路义勇,到北宋神宗初年达40余万人。南宋宁宗末至理宗初,用保甲法在利州路点集乡兵39万余人。宋代乡兵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平时为农,农闲按当地编制组织训练,所需兵仗器械自备,或乡民共资置备,或官给,无定制。乡兵的编成,或按禁军编制,或按保甲法组成,或参用几种编制。乡兵素质差别甚大,有的边州乡兵战斗力颇强,甚至超过正规军;有些乡兵则徒具形式,作用不大。北宋时,陕西、河北等地乡兵守卫边防,骁勇善战,是抵御辽和西夏的一支劲旅。南宋有些乡兵,在抵抗金兵和蒙古兵的进攻中,曾发挥重要作用。

元代乡兵,由沿边少数民族武装组成。有辽东的乣军,云南的寸白军,福建的畲军等,一般不出戍他方。明代乡兵,“随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明史·兵志三》),有隶军籍与不隶军籍之分。隶军籍者,实为正规军。戚继光就曾用浙兵抗倭及守卫蓟门。不隶军籍者,即为地方武装。乡兵在保卫乡里、防边抗倭中起到一定作用。清代雍正、乾隆年间,为镇压农民反抗而设置乡兵,其名号也很多,有团练、民壮、乡团、猎户、渔团、沙民等。多属临时招募,聚散无定。其任务是驻守地方或随营征战。曾国藩、李鸿章为镇压太平军所募湘军、淮军,始以乡兵上升为正规军队。

外国
西班牙葡萄牙(伊比利亚)中世纪城市民兵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699949.htm
伊比利亚城市民兵在中世纪中期所起的作用值得重视,诞生于边境纷争的地方民兵为半岛上的君主们效力,一旦遇到各种紧迫的形势,他们可以迅速扩充自己的实力,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经济上,城市民兵都可以给国王的决策提供灵活性。需要指出的是:城市民兵不仅顽强抵御穆斯林对其领地的袭扰,而且时常自发或受命越过边境作战,他们的军事行动要受到名目繁多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因而这些法规将有助于我们了解民兵的相关情况,此外他们还引入了一套控制风险和分配物资的制度,可以这么说:没有伊比利亚城市民兵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无论是西班牙人的收复失地运动还是其后成形的那些基督教国家都将变成另外一副样子。

与同代的法国或意大利相比,发生在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城市战争具有很多类似之处,如佛罗伦斯和锡耶纳之间的冲突就在伊比利亚得以再现,各个城市(这里指Salamanca、Avila、Ciudad Rodrigo、Talavera)为获得和保有周边富饶的土地而不懈战斗,与之相仿的还有法国城市图卢兹--为了完全占有嘉伦河谷(Garonne Valley)的中部地区而在13世纪中期使用民兵扩展势力范围,这次扩张在时间上正好处在图卢兹公爵势衰与法国王室在南部地区崛起之间。

另外,如果将两场史诗般的战斗-纳瓦斯-德托洛萨(Las Navas de Tolosa)和布维涅会战(Bouvines)进行比较,人们会找到更多令人吃惊的相似之处。在堪称收复失地运动中最为关键的一场战斗-纳瓦斯-德托洛萨战役里(1212年),可供阿方索八世调动的军队就包括来自阿维拉、塞哥维亚、坎波、托莱多(Avila, Segovia, Medina del Campo, Toledo)等地的民兵,而在1214年确立法国王权的布维涅战役中,国王菲利普二世麾下也聚集了来自考比埃、亚眠、博韦、贡比涅以及阿腊斯的民兵(Corbie, Amiens, Beauvais, Compiegne, Arras)。无论是发生在意大利还是法国的战例,城市民兵的行军距离往往都是不同的,在教皇国、托斯卡纳以及伦巴联盟的战争中,城镇民兵一般在母城周边100公里的范围内活动,而为了抵达布维涅村,法国民兵的行军距离则在50-150公里之间,疲惫不堪的士兵们在战场上的表现是无法令人满意的。阿方索八世在纳瓦斯-德托洛萨战役中征调的民兵比起布维涅战役中的法国同行们要更加痛苦,他们不仅要徒步行军400公里抵达卢塞纳(Lucena),而且还要穿越危机四伏的乡村地带。尽管历史资料中关于这些民兵作战表现的记录口径不一,但它们都没有把长途行军所造成的疲乏因素考虑进去。正是这次非凡的远征及其表现出的民兵独 立作战能力,使得伊比利亚城市民兵成为历史学中一个充满魅力的研究对象。

1284年并不是收复失地运动的终点,伊比利亚半岛的城市民兵也没有停止战斗活动。在与伊斯兰王国格拉纳达接壤的安达卢西亚地区,大小城市继续保持着活跃的军事力量,它们一方面在边界地带进行小规模袭扰,一方面不时参加由皇室组织的远征,直接打击奈斯尔王朝(Nasrid)及其不太可靠的北非盟友。拜梯克山脉(Baetic Cordillera)的峰岭河谷和要塞险道使得穆斯林格拉纳达在基督徒的包围中生存了2个世纪,直到斐迪南(Fernando)与伊莎贝拉历经10年战争后最终从埃米尔的手中拿到了辉煌壮丽的摩尔人宫殿Alhambra的钥匙。梅塞塔高原(Meseta)地区的民兵历史悠久,但他们在此后2个世纪的冲突中很少露面,这些民兵转型为各种形式的兄弟会,在中世纪晚期成为镇压卡斯蒂尔国内骚乱的生力军,由市民组成的警备力量(hermandades)也为伊莎贝拉女王的神圣兄弟会(Santa Hermandad)提供了兵源,他们参加了对格拉纳达王国的最后一击。讽刺的是,在1520-21年间的考姆奈罗(Comunero)大起义中,这些士兵的军事技能给斐迪南与伊莎贝拉的哈布斯堡皇孙查理带来不小的威胁。城市的军事传统对于西班牙军事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它的泰尔乔(tercios)骑兵与轻骑兵是16世纪欧洲大陆军队中的佼佼者。

到了13世纪末期,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城市民兵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历史性转变,这一转变主要发生在阿方索十世、海姆一世以及阿方索三世统治时期。对葡萄牙和阿拉贡王国来说,与伊斯兰控制区边境的直接接触已成为历史,而两国在向北非扩张势力方面依然保持着相当的兴趣,此外阿拉贡王国还密切关注着地中海中东部地区的局势。伊比利亚半岛上的君主们此后或是合谋或是采取单独的扩张行动,偶尔也会亲自率军征伐,最著名的就是天主教联军对格拉那达的最后一击。不管怎么说,葡萄牙和阿拉贡由于国土上的远离,其城市民兵已不再直接参与对南方穆斯林的战争了。与早先纳瓦尔地区的民兵类似,葡萄牙与阿拉贡的城市军队注定要萎缩成一支纯粹的地方治安与防卫性的力量。至于获得的大量税收收入,各个城市如葡萄牙的Garvao, Alcaser, Guarda, Santarem, Bejain以及阿拉贡王国的瓦伦西亚和Tortosa等城很少或根本没有花在与军事相关的方面。事实上,地方上的防卫工作在组织方面并没有退步,巴塞罗那和瓦伦西亚就是很好的例子,海姆国王与其子佩德罗征集民兵的行动则展现了直到14世纪一直延续不息的民兵力量,随着佩德罗二世统治的结束,对动用城市军队在半岛上主动攻略的要求已经大为减弱了。事实上,没有了曾经活跃的边境军事对抗,敏感的国王们总是乐于制约地方军事实力。正如将来卡斯蒂尔与阿拉贡王国的那些不幸事件所要揭示的那样,地方民兵既可以被用来执行国王的旨意,同样也能轻易的被转换为抵制国王的力量。

13世纪的穆斯林诗人阿尔-伦迪(al-Rundì)曾经悲痛的把陷落的安达路西亚、穆尔契亚(Murcia)和瓦伦西亚比作穆斯林统治区的三根支柱,那么这些大城市以及其它城镇(基督徒通过殖民或者战争得到)会不会成为半岛上基督教国家的支柱呢?在葡萄牙与阿拉贡王国的沿海地带,这一观点的正确性是毫无疑义的。沿海地带的这些城镇在生机勃勃的大西洋和地中海商贸活动中逐步发展成重要的经济中心,从而根本改变了这些地方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卡塔卢尼亚直到15世纪中期一直占有上述航海贸易领域的优势,在这段时间里,葡萄牙和卡塔卢尼亚-瓦伦西亚地区比较大的城市更加接近于欧洲南部的自治市,而非经济多样性较差但军事影响力很大的卡斯蒂尔。可以肯定阿拉贡在13世纪逐步完成半岛扩张的过程中,把那些渴望得到战利品的民兵们补充进所谓的阿尔莫加维尔(Almogavers)当中,专门在阿拉贡和卡斯蒂尔从事战争和边境袭击。这个组织的起源不太清楚,他们第一次公开露面是在1236年(作为攻击科多巴城的突击队),海姆一世和佩德罗三世统治时期的编年史中也有他们的影子。阿尔莫加维尔能得到施展武功的机会是与卡塔卢尼亚海外利益的扩张分不开的,而一旦穆尔契亚被卡斯蒂尔牢牢掌控,其与穆斯林的国境线也就随之被关闭了。

出于保险起见,卡斯蒂尔也从穆斯林失去的诸多大城市中抢得一杯羹(尤其是科多巴和塞维利亚),不过作为收复失地运动的代价之一,这些城市不得不进行经济上的全面重组。由于同北非的联系被切断和退出了伊斯兰的经济网络,再加上苏丹黄金的供应也相继中止,城中的工匠们纷纷迁出城市中心,这些位于安达路西亚的自治城市的繁荣将很难在转型过程中幸存下来,正如瓦伦西亚在落入基督徒控制后所发生的退化那样。对卡斯蒂尔城市经济造成最大影响的是:收复失地运动把安达路西亚的农场养牛业引入了原先只有养羊业的梅塞塔高原。皮革与羊毛成为重要的出口商品,有益于北方商业城镇如Medina del Campo和商业中心如Burgos的发展,与阿斯图里亚斯-坎塔布连(Asturo-Cantabrian)沿岸捕鱼业和船运业的崛起形成了鲜明对照。我们之所以倾向于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依靠养羊业的城市经济上,是因为这些城镇的民兵在12,13世纪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通过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养羊业与梅塞塔地区四处征战的城镇民兵之间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向泛斗罗(Trans-Duero)牧区渗透的早期,这些民兵组织就开始逐步形成了,而使其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即在于保护各城镇在伊比利亚牧区的牲畜。随着收复失地运动逐步将安达路西亚的草场同梅塞塔北部草场联成一片,大型牧场就开始变得越来越重要,羊毛成为主要的获利商品。一些地方的经济逐渐开始巩固在扩张时代就已形成的模式:基于一种原料出口的单一商品经济。在安达路西亚地区那些较大的城镇以及斗罗河谷以北重要的商业中心,地位显赫的商贸阶层不断发展并与古老的城市贵族阶层(caballería villana)融合,这个现象的产生与征服安达路西亚后兵役压力衰减有关,绅士阶层(caballero)中的一部分人通过经济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另外一部分则一直享有在旧军事阶层里服役的荣誉。通过对单一城市经济与那些已经发展出一定多样性的经济实体间反差的对比,导致当代学者们在关于中世纪晚期卡斯蒂尔城镇经济的健康度与社会多样性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有些学者如Teófilo Ruiz认为:很多中世纪晚期的城市经济都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不过另一批学者如Gautier-Dalché的观点则令人沮丧:“在11-13世纪间遍布卡斯蒂尔王国的自治市并不比人们预想的要繁荣。”最近的研究成果看起来是支持Ruiz的观点的。

随着收复失地步伐的减缓,很多自治市和它们的民兵都已不再参加如阿方索七世到斐迪南三世统治期间的那种经常发生的战争活动了,以往通过军功来提升社会地位的运作方式也不再好用。在那些重要的商业中心,经商成功似乎提供了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捷径,然而许多城镇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条途径,而且就算能够行的通,这些新贵也不可能与那些世袭的绅士阶层平起平坐。在边境战争的全盛时期,昆卡-特鲁埃尔(Cuenca-Teruel)的城市宪章规定,对于在战场关键地域将穆斯林骑兵(jinete)击落马下者,特别奖励给他们战马(由此便能改变这些步兵的社会地位,影响其未来在战场上的机会、分配战利品甚至是在城镇牧场上放牧的权利),这种阿方索式的体制可以为士兵们提供可观的奖金甚至还有战马和财产,而毫不顾及他们社会地位的贵贱。尽管我们不知道步兵们实际获得奖赏的几率有多大,但是这种体制的广泛传播使我们相信获得奖赏的可能性是真实存在的。随着战斗机会的逐渐减少,士兵们得以获得嘉奖的机会也随之缩水,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没有战争造成的城市贵族阶级的周期性减员,社会各阶层间的流动性不可逆转的消失了。

从阿方索十世颁发的城市特许状可以看出,那些城市贵族阶层总是想保持和扩大他们的特权,一方面乐于扩大自己的扈从队伍,一方面又对军事服役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不满。14-15世纪之间,这些城市贵族们逐渐加强了他们对自治政府的控制。卡斯蒂尔的君主们-从斐迪南三世开始,为强化和扩大王室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曾经尝试在托莱多宪章城镇和安达路西亚以南搞一个由高级贵族(caballeros de linaje,意为血缘贵族)和城市贵族组成的武装贵族阶层,且试图在梅塞塔南部以及格拉那达前线保持一支灵活机动的作战力量。城市贵族们为了巩固自己的贵族地位,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在欧洲其它城镇争取制造业和贸易上的优势地位,反而与这些颇具进步意义的方向背道而驰,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牧场和农场上,拼命提高自己的血缘,计较各种权利以及免除税务等,尽管他们有时候也会参加军事服役,但并非总是出于对王国利益的考虑。

在中世纪中期蚕食穆斯林土地以及收复半岛过程中发展出来的战争机器在伊比利亚半岛各基督教王国中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太一样的,总体来说,城市民兵在葡萄牙、纳瓦尔以及阿拉贡沿海地区的势力发展最为薄弱,远征与战利品并未对这些地区的自治方式产生长远影响,而这些地区城市民兵的首领们可能由于经商或其它与持续不断的边境战争关系不大的活动而消磨掉原有的军事能力。不过卡斯蒂尔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民兵首领们很难获得经商之类的机会,只要与格拉那达的边境仍然存在、来自北非的穆斯林军队还会继续越过海峡,那么长期的军事能力就必须被保存下去。具有高度习俗化军事结构的卡斯蒂尔城镇、不时注入当地经济流通之中的战利品,甚至连同皇家法规-“男人们都要不停的去寻找战机并从中获得乐趣”-一起造就了战争在卡斯蒂尔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卡斯蒂尔民兵依然可以被召集起来,特别是在勃艮第王朝混乱的晚期以及Trastámaras王朝初期的数十年。尽管平时获得战利品的机会在缓慢减少,但偶然得到大量战利品的机会-例如1340年Río Salado之战-仍在提醒卡斯蒂尔城市民兵们战争带来的快乐。

我们可以说中世纪中期的卡斯蒂尔城市生活被一种黩武主义所渗透,将要征服的土地、将要分割的虏获、战场上的希望与机会等等都已深深浸入城市生活的传统中。与英格兰和法兰西君主们制造出来的战争机器相似,城市民兵们不是参加国外战争就是积极投身于内战,当1492年格拉那达最终陷落后,探险家哥伦布发现的新世界又为其军事经验和技巧找到了发泄场所,学者Angus MacKay从以下两件相隔甚久的事件中找出了卡斯蒂尔人在享受战争所带来的虏获和权利时表现出的相似:一是11世纪的熙德和他的追随者们征服瓦伦西亚,二是16世纪的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及其属下在Cajamarca装满秘鲁黄金白银的房间里沉醉。类似的对比不胜枚举:12世纪对安达路西亚的袭击、1212年拉斯纳瓦斯大捷(Las Navas)、科多巴、海恩(Jaén)以及塞维利亚的征服.也正是这些卡斯蒂尔人的后代将继续追随科特兹和皮萨罗,协助他们完成征服新世界的梦想。葡萄牙人也在新世界占有一席之地,他们的航海技术一部分来自于中世纪末期的沿海城镇,不过在卡斯蒂尔人的征服行动中,那些肆意劫掠的士兵们才是真正的中流砥柱。卡斯蒂尔城镇与城镇民兵们竭尽所能增强他们这种永不停息的、贪婪的、富有进取心的意识形态-在由中世纪进入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曾经使卡斯蒂尔得到了光荣和痛苦的意识形态。而这种世界观在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对卡斯蒂尔精神文明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可借鉴学者Sánchez-Albornoz精辟的原话:“唐吉诃德与桑丘实际上就是中世纪卡斯蒂尔边民精神的子孙,他们做着一样英雄尚武的梦,一样被那些突如其来的半妄想式的念头所迷醉。”于是我们可以说,14-15世纪的城市民兵们既为前一个时代划上了句号,又为一个崭新时代的来临写好了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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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03
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我国民兵产生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伴随着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不断发展壮大,始终是我党领导的“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我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民兵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战略地位。新时期,我国民兵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民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我国民兵实行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组织领导体制。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各大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城的民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部分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施原则领导,对民兵工作实施组织和监督。

我国实行普遍民兵制。兵役法规定,我国“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根据普遍民兵制的要求,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只要符合民兵条件,都有义务依照这一规定参加民兵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是一种依法成立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国防权利和承担国防义务的社会实体,这些组织都有义务支持建立和发展民兵组织、参加民兵建设。普遍民兵制作为一项基本的军事制度,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在新时期国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我们仍然需要依靠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我国民兵作为动员群众、武装群众的主要组织形式,只有保持它的普遍性、群众性,才能将人民战争之深厚伟力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实行普遍民兵制,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公民最大限度地保留在民兵组织之中,有利于坚持传统的民兵制度,使我党我军这一宝贵的财富得以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强大的后备力量动员基础,以应付各种规模和形态的战争对力量的需求;有利于通过民兵工作的影响,辐射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

民兵分类、编组。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民兵的编组是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根据人数,按班、排、连、营、团等建制序列分别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之中。

民兵训练。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5天,一次完成。通过训练,干部具备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并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民兵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分队能担负一般战斗任务。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训练,基干民兵,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一般比步兵训练时间多一些。为适应训练发展的需要,全国目前已建设了许多县级民兵训练基地,民兵大部分基地实施集中训练。根据需要,还组建了一批专业技术训练中心。这些基地和中心都达到了能吃、能住、能训练的要求。在训练手段上,大力推广电化教学和模拟训练,实施形象、直观教学,训练质量有较大提高。在训练中注意突出重点,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提高民兵建设的整体质量,是时代赋予民兵建设的一项新的任务。质量是民兵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提高质量是深化民兵改革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我国民兵建设坚持在改革中提高质量、在创新中寻求发展,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科学揭示了新形势下民兵质量建设的基本规律,系统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深化民兵工作改革的对策措施,解决了民兵建设与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我们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拓展民兵建设的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民兵建设总体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