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呀!!!!!本人于08年8月23号在东莞东城大道中国银行ATM机上取款,交易成功后并无异样,卡也没遗失,但却于8月26号接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通知,我的卡被盗刷及盗领超过五万元,我的积蓄一夕之间全没了,已经向招行求证过了,银联通知各银行发现侧录了30到40名用户的资料且受害,招行告之只能报案等待结果,但是在东城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案既然是15日之内会立案,那么到时歹徒不就都跑了吗?既然是重大刑事案件,为何如此官场化?难倒银行没有责任吗?我该怎么办?我只能期望所有受害者能团结起来,要求银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