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了四个月工资,还不让辞职,我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去支款也不给,辞职也不批,态度极其恶略,还说要是强走或者闹事的话就一分钱也拿不到,我该怎么办,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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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话,劳动者是有权及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这个事情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如果得不到解决的话,建议你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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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1
直接去劳动局告他就可以。一般需要合同就可以。现在劳动局就爱管这事,逮到一个罚一个。你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和可能一分钱都没有。你找劳动局解决,也许拿不到全额,但是还可以拿到一部分。而且找过劳动局之后,你可以让劳动局责令你原单位给你开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你就没有任何违规责任了。追问

这样是不是等的时间很长啊,政府办事不是都很墨迹吗

追答

走程序时间应该是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具体时间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至少你能拿到你的钱,按照你的想法,被公司恶意拖欠的话很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

追问

好的,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1
劳动局会帮到你。这种劳动纠纷找到劳动局基本是一告一个准。你需要提前准备证据。劳动合同、不给工资证据等。
第3个回答  2019-05-11
去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9-05-11
和他们在沟通一次,留下和他们谈话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