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扣废可要求联通进行双倍赔偿

如题所述

我被联通公司多扣费三次,第一次是被扣副卡2功能费每月5元,联通公司说只能查到三年的,以前的查不到,结果只退话费不退现金。第二次我参加的赠送话费显示不让我用,回答是要189元套餐以上才能用,我让他拿合同,如果我签了可以,他讲没有合同。最后打投诉电话多次1千多的话费只反了600元。第三次是短信通知我欠费,一查500多两个月,在正常的话费基础上多加了一项靓号费200元,经投诉联通客服回答是系统原因多扣费 ,同意免除,并同意补偿一个流量包,价值12元。我没有同意,也没让他减免200元。这是证据。扣完了就退也没有道歉,欠费就停机。我们消费者只能这样吗?怎样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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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9
你很黑啊
第2个回答  2013-10-29
有证据就可以通话记录
第3个回答  2013-10-29
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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