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可以起诉孙儿,要求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因此,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老人,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但儿媳没有赡养的义务。
子女不给付赡养费,老人可以起诉子女吗?不付赡养费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