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二战劳工赔款,为什么到中国红十字会手中就不见了?如题 谢谢了

如题所述

花冈事件5亿日元理赔金去向成谜 1995年6月28日,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战期间,他们被迫工作的鹿岛建设公司,对其进行赔偿。这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第一案。 历时十年,通过在日本诉讼的方式,耿谆等11名原告最终得到了和解结果: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然而,十年过去了,986名应享受赔偿金的劳工中,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是如何使用的? 一切依然是谜。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送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 他们在日本每天工作达16个小时,中国劳工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劳工大队长耿谆发起了花冈劳工大暴动,当时该事件震惊世界。 1995年,以耿谆为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现在,和解事件已经过去十年,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如何使用?一切依然是谜。 负责监管该项赔偿金的中国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是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着国家审计署的审计。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多位知情人的质疑。有人称,这钱肯定是花乱了。 理赔金巨额余款去向成谜 记录花冈事件的的着作《尊严》的作者李旻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信托人,并不参与基金的使用决策,但负责监管基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并不从这份劳工索赔款中扣所谓的工作“费用”。但是,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适时公开相关的信息。 李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笔钱无论是什么性质,作为托管单位的中国红十字会,肯定是把钱乱花了,到现在也没有公布,我在写这本书是曾多次要求采访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公开接受赔偿受害者的人数,但始终没有得到。” “我们很难了解到这笔钱去向的真实情况,因为这笔钱属于信托金,只有受托方有权利查询、监督。信托方是日本鹿岛公司,其他人没有权利查。很多人士要求公布账目,红十字会根本不理睬。”李旻称。 李旻表示,鹿岛公司只是赔了一小部分,所以根本不愿理这件事,红十字会只承认找到500多人,但日本方面是按986人给的,至少还差400多人及其家属没有得到这笔钱。而且当时按每人50万日元计算的,实际发到受害者手中只有25万日元。中间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钱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可以说,这笔钱肯定被乱花了。 6月27日,媒体人周筱赟在微博上发文,称他的朋友石玉在2009年对耿谆进行了采访,发现了一些和红十字会相关的信息。周筱赟在微博中提供了一个链接,该链接指向石玉的一篇名为《拜访抗战老英雄》的博客。 石玉在博客中写道:“1995年,耿谆等多位花岗惨案的受害者起诉鹿岛公司,鹿岛公司最后拿出5亿日元‘慰问金’。耿谆发表声明,拒绝‘慰问金’。耿谆没有拿一分钱,但他知道,受害者及其家属中,有人比他生活得苦,他没有反对别人拿。中国红十字会最终接收了这笔资金,代转给受害者及家属。中国红十字会扣了2。5亿日元作为‘费用’。” 针对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此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说明》,称花冈事件是中国当事人与日本鹿岛公司(强迫奴役中国当事人的企业)多年斗争和诉讼的结果。1999年,中国红十字会应花冈诉讼案中国原告方耿谆等11位原告(中国当事人)的请求,同意作为受托人参加花冈诉讼案的和解。 2000年11月29日,花冈诉讼案原、被告(鹿岛公司)正式达成和解。根据和解条款规定,原告们选出了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根据和解条款的有关规定,决策花冈基金的使用。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人,根据和解条款的规定,开始了花冈和解的后续工作,主要职责就是将5亿日元信托金设为“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并负责该基金的管理。 在上述说明中,红十字会方面称,中国红十字会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大量工作,帮助寻找到520名花冈中国劳工,协助办理信托金、教育金的发放,并积极协助组织安排花冈人员赴日本参加祭奠活动,在国内举办各种形式的展览及会议等。通过这些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历史,为中日两国世代友好作出了贡献。 对截留该笔基金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称,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单位,将会继续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这项工作。 在记者向红十字会提出,希望采访张虎时,相关人员称其在外地出差,随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据法治周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