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债务的承担范围的区别? 无限责任又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偿还债务的责任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用公司的财产作为对债务承担责任。所谓负有限责任就是不需要经营管理者用个人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注:(一人独资的公司需有足够的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无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股分不可以对外募集;而股份公司规模较大可以用认购股份成立也可以对外募集股份成立,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上市成为上市公司。  

负无限责任经营机构在我国通常不以公司名称称呼,一般对个体商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性质的单位都是负无限责任的单位,即他们的经营行为如果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单位财产不足偿债的是要以个人财产连带赔偿的。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

扩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规则

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从审判工作法律适用的角度,针对企业公司制改造、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企业兼并等企业改制的不同特点。

规定了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从司法的角度为企业改制提供了规范的方法和行为准则。

该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立的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立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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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1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偿还债务的责任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用公司的财产作为对债务承担责任。所谓负有限责任就是不需要经营管理者用个人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注:(一人独资的公司需有足够的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无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股分不可以对外募集;而股份公司规模较大可以用认购股份成立也可以对外募集股份成立,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上市成为上市公司。  

负无限责任经营机构在我国通常不以公司名称称呼,一般对个体商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性质的单位都是负无限责任的单位,即他们的经营行为如果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单位财产不足偿债的是要以个人财产连带赔偿的。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

扩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规则

200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从审判工作法律适用的角度,针对企业公司制改造、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企业兼并等企业改制的不同特点。

规定了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从司法的角度为企业改制提供了规范的方法和行为准则。

该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立的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立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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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偿还债务的责任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用公司的财产作为对债务承担责任。所谓负有限责任就是不需要经营管理者用个人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注:(一人独资的公司需有足够的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无关)。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股分不可以对外募集;而股份公司规模较大可以用认购股份成立也可以对外募集股份成立,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上市成为上市公司。
  至于无限责任又是何意呢?负无限责任经营机构在我国通常不以公司名称称呼,一般对个体商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性质的单位都是负无限责任的单位,即他们的经营行为如果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单位财产不足偿债的是要以个人财产连带赔偿的。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