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书是开庭后当庭交吗?还是要提前交呢?提前一天可以吗?交给谁?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代理委托书,一般是提前交的,因为可能还要提交一定的证据,证据还要给对方复印一份,这个是有一定的时间要求的,交到承办法官手里。在法院民事诉讼各项程序进行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处理相关诉讼事务。
法律分析
理论上是庭前三日提交。但实践中为了方便大家,当庭提交也行,在法官敲锤子宣布开庭前提交。原告是案件当事人,按说应当自己亲自到庭。如果原告自己不到庭,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诉讼代理人的委托手续应当在开庭前交给法院的承办法官,以便法院审核。如果庭上交,手续齐全的,当然代理人的资格没有问题,可以继续开庭,如果代理人手续不齐,就有可能影响其代理人的身份。如果原告没有代理人,自己又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撤诉。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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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0
民事诉讼代理委托书,一般是提前交的,因为可能还要提交一定的证据,证据还要给对方复印一份,这个是有一定的时间要求的,交到承办法官手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