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安全的政策风险

如题所述

目前银行系统的外汇交易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他的外汇交易则不是,万一哪天出台不利的政策,会对投资人造成很大损失。
6.1.中国将成立外汇交易清算所 降低外汇交易风险。权威人士日前透露,中国将加强外汇市场的基础建设,完善人民币外汇新交易系统功能,继续改进市场清算方式,成立外汇交易清算所,降低外汇交易信用和清算风险。
此外,积极鼓励金融创新,推动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研究推出银行对投资者的包含利率互换在内的掉期业务,不断丰富外汇交易产品,满足银行和企业的风险防范要求;继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扩大市场主体,引入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促进外汇供求结构的多元化,完善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同时,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完善市场自律机制,建立有效的电子监管系统,加强人民币汇率的跟踪监督,提高监管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
从总体上看,银行间外汇市场规模小,交易品种少,市场广度和深度不够,与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有效地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外汇市场在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防范中的基础作用,将是下一阶段深化外汇市场改革的重要任务。
去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造成了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相继陷入衰退。受此影响,中国的外需出现下降,出口增速放缓,企业对汇率的避险保值需求急剧增加。同时,一些国际短期资本在各国金融市场间大进大出的规模和频率正在扩大,金融市场不确定增强,系统风险加大。
面对日益复杂的形势,要坚持改革的发展方向;利用市场机制的优势来对冲各种不确定性,要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的避险工具,逐步打通国内外、本外币市场,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分享成熟市场的先进理念和技术,促进金融机构在金融交易实践中提高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加强市场基础建设,逐步完善法律制度,逐步推进市场主体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总之,炒股票不如炒外汇。炒股票,虽然理论上,收益率比炒汇低得多,实际上被套之后很长时间不能获利,杠杆比率操作,小资金入场,大资金交易,把握好资金管理,控制好仓位,赔少赚多,实现稳定盈利
6.2.银监会: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旨在保护投资者,但是抵挡大趋势和市场需求
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已开办此业务的银行不得再向新增投资者提供此项业务,以及向现有投资者提供新交易,并适时、及早结清交易仓位。此举着实让不少该业务投资者感到可惜,但在此项业务尚未规范的情况下,叫停该业务显然是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之举。
发达的国际市场也普遍认为外汇保证金交易投机性很强,属于高风险产品。据了解,此前已开展该业务的商业银行为中行、交行和民生银行3家,另有数家银行也都进行了外汇保证金交易系统的研发。
交通银行于前年11月最早推出外汇保证金交易,交易量较大、发展较快,与该行运行了十余年的“外汇宝”业务平分秋色。中国银行自去年2月起开办该项业务,民生银行则是今年刚刚推出该业务。有数据显示,上海某银行参与外汇保证金的交易人数虽只相当于实盘交易的10%至15%,但交易量是实盘的3倍。每月加入外汇保证金的交易人数,呈三位数稳定增长。与传统“外汇宝”产品相比,外汇保证金交易不仅可放大交易数倍,还能选择看多或看空。以交通银行的“满金宝”为例,交易币种和多空方向不受投资者账户资金中币种的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做多或做空。
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扮演的角色类似于做市商,可以实现盈利。事实上,银监会也承认,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均能盈利。但由于银行未能充分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有的银行为了自身盈利的需要,盲目放大杠杆倍数,致使80%到90%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状态,这种参与者高损失、低盈利的概率状况已近似于“赌博”。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说,中国相关管理部门曾作出规定,境内机构和投资者不得从事和参与外汇保证金业务,也从未出台过从事该业务的相关条件和管理办法。但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取得监管部门相关衍生产品或理财业务资格后,将外汇保证金业务理解为衍生产品或是理财产品,向投资者提供过该种交易服务。随着银行提供此业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杠杆倍数越来越高,甚至远远超过国际上银行普遍可接受的杠杆倍数,也超出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且银行并不能有效识别和选择恰当的投资者,投资者准入门槛较低;还有的银行允许外汇交易员从事此业务,产生明显的道德风险。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鉴于投资者对该业务的风险认知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不足,银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叫停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此项业务。
“暂停银行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是监管层出于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的一种考虑,也有利于银行的稳健发展和风险管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说,外汇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可“以小搏大”,但风险也会成比例放大,且由于涉及多种货币的波动,这项业务并不适合所有的投资者。郭田勇认为,国内金融衍生品发展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当主要遵循自内而外的发展轨迹,从现有的金融环境来看,当前大规模发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确不成熟。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的市场状况的确存在缺陷,也不规范,但不得不承认,该业务之所以能得以存在,肯定是有市场需求。该业内人士认为,如何通过相应的市场制度设计与安排,以规范的市场秩序保证,积极创新丰富市场品种,满足投资者需求,应当是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实际上,目前许多银行都已开办外汇实盘买卖业务,也推出了广泛的理财产品供投资者选择,完全可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外汇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而银监会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涉及只是极少数银行和有限的投资者,因此并未影响广大投资者正常的外汇投资需求与交易。银监会也表示,未来将继续按照严格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在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将研究推出新的统一规范管理的办法。
农业银行资金交易中心李钢博士分析指出,随着金融脱媒和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个人和企业对理财和投资的需求将越来越多元化,既有对高风险高收益产品的需求,也有对低风险低收益产品的需要,市场将面临更加精准的细分。因此,在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初期,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应充分吸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验教训,在满足投资者多元化市场需求的同时,充分考虑如何规避市场波动加剧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规避投机因素对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在目前分业监管模式下,需要各监管部门统筹考虑外汇、股权、利率、商品等衍生产品市场总体发展,稳步推进衍生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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