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地个体户税率计算

如题所述

核定征收地个体户税率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税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减免征额减扣除额
其中,“应税收入总额”指个体户所得的各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成本和费用,“免征额”指国家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部分,“扣除额”指个体户在计算所得额时可以享受的各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不同档次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核定征收地个体户税率分为6个档次,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的,税率为5%;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万元至11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1万元至2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
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
6、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
综上所述,以上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仅适用于核定征收地的个体户,如果您的纳税地点不在核定征收地,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