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
农村,有一间较大的老房子,是爷爷的,爷爷奶奶已过世多年,宅基地证还是用的爷爷的名字,也没有留任何遗嘱这房子给谁。现因统一要换宅基地证,问题如下:
1、还能写爷爷的名字吗?
2、如果不能写爷爷的名字,那能同时写上爷爷两个儿子的名字吗?
3、如果不能同时写俩儿子的名字,那是需要写公证协议呢还是怎么做?
目的是为了分房后避免以后的纠纷。
谢谢各位
现在的问题相当于是老人过世时没有做财产分割,想要公平继承,又不想因为此事引来对亲情的淡漠。还请指教,谢谢
追答宅基地不是财产,谈不上分割和继承,按照规定处理,政府可能认可,否则白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