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
坐飞机禁止携带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器械类(含主要零部件)。
(二)爆炸物品类。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发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物。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坐飞机,哪些物品可以“免费”随身携带?记下来下次用